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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此看来,一些简单分明的道理,还得一讲再讲。对私权利来说,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;对公权力来说,“法无授权即禁止”。没有一条法律禁止商户自由选用门楣招牌的颜色和样式,也没有一条法律授权政府强制干预商户的选择。统一牌匾到底是否符合城市美学,当然是可以讨论的 ...